11月15日消息,商務部官網公告顯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給予的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

商務部官網15日公告稱,2016年5月11日起,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實施以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平穩發展,對于引導企業積極適應規范的監管要求、地方不斷創新監管服務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相關部門也在從有利于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安全健康的角度研究優化監管安排。為穩妥推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過渡,經商有關部門同意,上述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
今年4月8日對外公布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規中,有關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通關時像一般貿易一樣報送通關單的內容受到業內廣泛關注。當時《上海證券報》曾援引行業分析人士的說法稱,通關單需要產品在質檢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后方可開具,而備案手續少則數月,多則一年以上,此外,還有海外生產商等原因也制約通關單的開具,因此對跨境電商影響不小。
此后,經國務院批準,2016年5月11日起,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即繼續按照試點模式進行監管,對天津、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經營的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暫不核驗通關單,暫不執行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對所有地區的直購模式也暫不執行上述商品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以下為商務部官網公告原文: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關于延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的談話
經國務院批準,2016年5月11日起,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即繼續按照試點模式進行監管,對天津、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經營的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暫不核驗通關單,暫不執行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對所有地區的直購模式也暫不執行上述商品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過渡期實施以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平穩發展,對于引導企業積極適應規范的監管要求、地方不斷創新監管服務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相關部門也在從有利于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安全健康的角度研究優化監管安排。為穩妥推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過渡,經商有關部門同意,上述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
過渡期期間,相關行業企業要強化自律,切實加強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加快適應規范的監管要求,共同營造有利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健康發展的社會環境,為實現監管模式的平穩過渡做好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