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眾創業、萬民創新“”時代的到來,自主創業成了大多人的不二之選。根據數據統計,我國每分鐘會有十多家企業新注冊成立,其中中小企業占據了絕大多數。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成立后的三到七年的時間是企業生存發展的“瓶頸期”,在這段瓶頸期中大多數優勢不明顯的企業將會遭到淘汰。在多數的分析調查中,明顯看出科學合理的股權分配能提升初創企業生存率,并且在企業發展和團隊的建設上的作用也不容小覷。那么,初創型企業如何實行有效的股權分配呢?

創始人必須享有絕對的決策權。創始人是成立企業的發起人,企業最核心的精神領袖和利益關聯者,也是企業經營發展方向的指引者和決策者。對于初創的企業而言,體制小、經營靈活是獨有的優勢,但這種優勢需要集中化。簡單來說,初創企業應當集中已有資源,針對某一業務方向突破,而這種集中化的推行同樣需要權力高度集中,就像古代的君王一般,在統治國家時,只能通過中央集權來鞏固自身管理,過度的分權可能會導致管理松散,不利于國家的統治。此外,在經營過程中為了避免企業合伙人之間思想不統一,影響初創企業的發展,創始人也應當具備絕對的決策權。
股權分配應設立退出機制。初創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核心人員的波動較為頻繁,特別是在企業中已經持有股權的合伙人退出團隊,出現這類狀況企業需要回購合伙人所持有的股權,這對于資金結構原本就不成熟的初創企業來說較難調整。所以,在股權分配初期要事先設定好股權退出機制,通過條款約定好持股人在什么階段退出企業,要退還的股權和退還股權的形式等。事實上,創業型企業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續服務于企業而共同獲得的,當合伙人中途退出時,所持有的股份應當按照一定的形式退還回企業,退換的形式可以是企業進行贖買、轉化持股等等。這種方案設定,一方面對于企業的其他合伙人更具公平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資金斷層導致的經營受損,影響公司的發展甚至存亡。
毋庸置疑,初創企業的股權分配并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牢記以上三大要點,那么股權分配不僅不會成為您創業路上的絆腳石,還有極大可能成為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最有利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