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年,屋頂光伏發電在不少農村如同雨后春筍般涌現。屋頂光伏發電,又被稱為是農民的“陽光存折”,只要把自家閑置的房頂安裝上光伏發電板,然后安裝好配套設備,申請好接入電網,農民就可以坐在家里坐等收錢了。
只要有陽光,讓屋頂光伏板“曬曬太陽”,農民就有錢賺?看似一本萬利的生意,最近卻發現“變了味兒”。不少安裝的農民發現,所謂的“陽光存折”,似乎遠沒有光伏公司業務員宣傳的那么好,甚至有的農民,安裝之后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因此背上不少貸款,或者承擔起了高昂的維修費用,成為了不折不扣的“冤大頭”,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鳳凰網發布了一篇《資本圍獵農村屋頂 掏空農戶的錢袋》的報道,講述了農民劉寬的故事。家住在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的他,在光伏代理商登門介紹完畢,準備簽署合同的時候,卻發現了這樣的貓膩:原本打算是出租自家屋頂,在合同中卻轉變成了承租第三方金融公司的光伏發電設備!這讓劉寬氣憤不已:這就是忽悠人,欺負鄉下人不看合同!
事實上,類似劉寬上當受騙的案例并不在少數。
山東沾化縣馮家鎮的不少農戶,在安裝屋頂“綠色光伏”時,和某新能源公司簽署了光伏租賃合同。可是這個租賃合同的很多細節,都經不起推敲,更關鍵的是,大部分條款把光伏企業和金融機構應該承擔的風險轉移到了農戶身上。
比如,合同明確說明,農戶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購買此公司的原裝光伏系統設備,以合約期內的電站收益分期支付設備租金、維護費和運營服務費。農戶以為自己是屋頂出租方,如今卻變成了設備的承租人,而且金融機構作為設備所有人,維護設備的費用反而要由農戶出,這又增加了農戶的成本投入。
合同中,金融機構還可以將農戶持有的電站應收款質押,因為電站收益償還金融機構租金的支付方式是季度一結,而支付農戶的收益卻是一年一結。一旦金融機構出了問題,這似乎為其提供了跑路的最佳“條件”。
鳳凰網的報道指出,在融資租賃模式下,雖然農戶不用直接向金融機構還貸,但本質依然是貸款。一些公司在營銷中,故意隱瞞關鍵信息,以純租賃屋頂的幌子誘導老百姓租設備,導致農戶和資方、品牌方的信任降至冰點。
除此之外,在資本內卷的現狀下,農戶的利潤也被瓜分殆盡。根據鳳凰網的報道,以25年的合作期為例,投資一座電站的全部電費上網的收益約有11萬元。其中,在自投模式中,可獲得8萬左右的收益,融資租賃也有5.5萬收益。而在只“出租屋頂”的經營性租賃或所謂的合作共建模式,收益幾乎最低,只有不超過2.5萬左右,原本國家電網給予的發電收益,近八成收益被金融租賃企業和光伏公司抽走。也就是說,自家電站發的電,電費卻被“別人揣兜里了”。
對農戶而言,如何警惕光伏騙局似乎也成了一門“必修課”。在光伏租賃市場亂象頻出的當下,今年如隆基、晶科、晶澳等眾多深耕光伏行業多年的企業集體入局,通過推出一系列帶有金融服務性質的系統解決方案,對市場進行布局。與他們合作的金融機構也大多數是工行、興業、民生以及知名區域型銀行,光伏貸正規化后,有了傳統光伏巨頭和大型銀行的加持,正規的光伏貸或將推動戶用光伏市場的規范化。
而一般來說,高收益就也可能帶來風險,在合作中安裝商應當把農戶的風險點和收益講清楚。農戶在安裝光伏時,選擇值得信賴的大品牌大公司,對合作方式、設備質量、電價等合同內容進行層層把關,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才能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騙局,當了“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