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途網6月30日消息(報道:李楠)今日,針對近期各大網絡平臺不斷出現對蜜雪冰城品牌LOGO和商標標識的再創作行為,蜜雪冰城發布聲明。
蜜雪冰城在聲明中提到,其作為蜜雪冰城系列商標專有權人,享有蜜雪冰城系列商標的專有權利,其對以任何形式、方法,歪曲、丑化我司品牌形象或侵犯我司知識產權的行為,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蜜雪冰城還指出,加盟門店開展品牌宣傳、營銷等商業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及與我司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項下關于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約定。對于未經審核、確認即對外發布、使用的宣傳物料、廣告等,加盟門店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違約責任。
